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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机构支持灾后重建措施(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)

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力度,保障恢复重建资金需求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主动清理受灾企业名单,采取调整还款计划、展期续贷、降低财务成本等方式帮助受灾企业走出困境。同时,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新增信贷规模和单项信贷计划,积极对接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,助力提升防灾救灾能力。北京市财政管理部门也出台了多项支持灾后重建的措施。对因洪灾暂时无法经营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,银行不得抽贷、压贷、断贷,保障生产、运输、收储等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。防洪应急物资。对于因灾害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,可以调整个人信用还款安排,合理推迟还款期限。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单独列出了100亿元支农和小微企业再贷款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额度,支持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灾后金融服务。各银行也纷纷出台措施,提升防洪救灾金融服务水平。国家开发银行启动应急融资响应机制,为灾区提供应急和灾后重建融资支持。截至11日17时,开发银行已发放紧急贷款9.65亿元。农业银行建立审批快捷通道,优先保障灾区农业稳定生产、农田水利等信贷需求。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邮储银行等建立“绿色通道”,加快贷款审批速度,优先满足灾后重建资金需求。

金融机构支持灾后重建措施(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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